【胶检短讯】
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投票已经开始,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进入了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评选中。可以在“智慧政法”小程序,或“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上搜索“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参与投票。
【胶检新闻】
在河道管理过程中,对于河道内存在种植林木对河道防洪构成一定威胁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更好更快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防患于未然的同时,有效的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跃进河九龙办事处高家洼村段、辛庄河九龙街道办事处北辛庄段是胶州市重要的骨干河流之一,也是行洪、泄洪的主要通道。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高家洼段河道内、关王庙段河道内均干涸无河水,河道内有一片种植的林木,对河道防洪构成了一定威胁,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如遇汛期,将影响河道泄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只有形成施之长远的长效机制,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需求。
为了有效推进胶州市两段河流的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及生态安全,2019年4月,胶州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后,经过全面调查,先后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组织力量依法及时履行河道治理、保护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在河道内种植林木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正式下达整改通知到相关责任部门,集中开展该两条河流河段的清障行动。目前,这两条河流河道内种植的树木已经全部清除完毕,今年雨水繁多,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河道内存在的高杆作物在减损河道行洪能力的同时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服务保障大局,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有助于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顽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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