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纯真的男人,还是清白的男人?他把在酒吧里认识的女人带到了故乡,此间想到了另一个女人——事实上,那是一个女小朋友……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是高产的写作者(既写相当严肃的长篇小说,也写为了娱乐而生的东西)、爱酒人士、心思复杂的天主教徒,也曾是英国外交部的公务员——常在海外收集情报。
本次所说的故事写于1937年,那时格林先生33岁。后来,该故事被编入了名为《二十一个故事》的短篇小说集。
故事的英文原题是:The Innocent。本意与“无辜”、“清白”更为相关。
故事中,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约会,但他有点不在状态……
他把在酒吧中遇见的女人带到了故乡(真不知道为啥选了那个地方)。重回故地,必然引发怀旧之情,男人因此更想独自散步。渐渐地,他想到了小时候(十岁都不到的时候)喜欢过的一个女小朋友,觉得当年的爱情才是真切和炽烈的。他甚至找到了一个树洞,伸进手去,掏出了一件当年的“证物”。那东西让他感到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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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录音中,我会完整地读故事。
使用的配乐来自Gustavo Santaolalla的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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