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乘共学》太虚大师全集:第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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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讲「十善业道经」,在未讲本文以前,先讲一段经前的悬论。一切经皆谓之契经:一契理,二契机;一切佛法皆从此原则而建立。一切法的真理,所谓诸法真实性相,乃佛智慧所亲证,为开示未证众生亦令证入,是为依契理的原则而说法。在契机的方面,是依种类根性时节因缘,适合一切众生的机宜,各令觉悟而说法。具此二义,方为契经。现在即本此二义,而说明此经之大义。
甲 契理之实义。。
契理之实义者,谓契合诸法性相的真理之实义。此契合真理之实相,不以时间而变更,不以地域而迁异,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类中都是如此的。说明此十善业道经契理之实义,今分三段来讲。
1 十善业为世出世善行之大宗。
「业」即行为的意思。十善业者,谓身业有三;即:不杀,不盗,不淫。语业有四;即: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意业有三;即: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合身、语、意、共成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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