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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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自初版问世后,已经过了22年。在这22年中,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趋势始终强劲,不断地向人类提出新的伦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挑战;但同时各个国家和国际社会加强了对生命伦理学这一学科的支持和发展,应对这些挑战,尤其是生命伦理学的体制化,使得生命伦理学研究成果通过法规、条例、规章或准则及时转化为行动。这是生命伦理学这门学科的特点,也是它的优势所在。

生命伦理学与哲学伦理学不同,它以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以及医疗卫生中的伦理问题为导向。在这些领域中应该做什么(实质伦理学)和应该如何做(程序伦理学)的解决,不是靠伦理理论和原则的演绎推理所能解决的,而是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伦理理论和原则为引导,找到具体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伦理理论和原则所规定的行动规范或要求都是“初始的”(prima facie),而在实际上我们应该采取何种行动必须权衡相关方面的价值,既能尊重人和相关实体,又能使风险最小化和受益最大化。因此,从事生命伦理学的人们必须对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的实际具有敏感性,必须善于向科学家、医生、社会学家、法学家、心理学家以及行政管理专家学习,同时也必须以开放的态度,了解伦理学的进展,运用合适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的伦理问题。然而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发展迅猛,伦理问题是如此新颖独特和千差万别,企图依赖一种理论来解决所有伦理问题,既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会阻碍我们对急迫的伦理问题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